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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25

关于对“十二五”地方和军队所属高等学校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97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队院校教 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求以及分配名额开展了遴选工作。现将 “十二五”地方和军队所属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名单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6月 28日至7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十二五”地方和军队所属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名单有异议,请以信件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 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姓名,并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 徐进

联系电话:010-660978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邮编:100816

附件:“十二五”地方和军队所属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名单.xls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3年6月25日